******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向社会租赁场地停放违法涉案车辆服务项目意向公告
******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社会租赁场地停放违法涉案车辆服务项目,公告如下:
?????一、项目场地需求
(一)场地距离临高县城区10公里以内,面积不低于20亩以上,必须是合法(建设或工业)用地租赁合同期限10年以上,并且具备停车场管理和技术资质。
(二)必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代表人,有效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含“停车场服务、拖车服务”等项目)。
(三)必须具备足够交通事故拯救、违法车辆拖运等专业车辆和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员及财务管理人员。
(四)符合上述条件者,于2024年5月24日前******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名。
联系人:李警官****** ?? 李海燕:****** 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
******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4年5月15日